《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以下简称《解释》)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A . 被告人的认知能力 B . 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 C . 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 D . 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 E . 被告人的供述

时间:2022-09-03 10:40:03 所属题库:反洗钱金融法律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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