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护结构施工与基坑开挖期间,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前,严禁在设计预计的滑裂面范围内堆载。坡面有不稳定石块未进行处理即在坡底施工。边坡危险区域内未设置警戒范围。人工挖孔桩第一节护壁未高出相邻地面 20m。人工挖孔桩护圈顶部 20邻m 未采用现浇筑或采用砌块砌筑()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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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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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支护结构构件强度达到开挖阶段的设计强度时,方可向下开挖;对采用预应力锚杆的支护结构,应在施加预加力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对土钉墙,应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间大于()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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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应按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施工顺序和开挖深度分层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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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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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方工程的施工中,深基坑土方开挖的顺序,必须与支护结构的( )严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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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基坑土方开挖施工开挖形式的确定,应以利于基坑安全稳定为原则,兼顾其他因素,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减少()对基坑支护结构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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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基坑开挖前应计算图纸设计标高与实际标高的差值,以确定实际土方开挖的深度来确定基坑支护方案的内容,当实际基坑深度不足()m时原则上不再进行支护,按规范要求放坡,但与相邻建筑物、管线、道路较近或地质情况较差时仍需进行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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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垂直开挖,采用复合土钉墙支护,设一排预应力锚杆,锚杆水平间距1m,结构计算宽度1m,自由段长度为5.0m。已知锚杆计算宽度内的弹性支点水平反力值为250kN,水平倾角20°,锚孔直径为150mm,土层与砂浆锚固体的极限黏结强度标准值qsik=46kPa,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RK=1.3NK。锚杆的设计长度至少应取()时才能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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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支撑结构的土方开挖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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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应进行量测监控,监测项目、监测控制值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基坑侧壁安全等级进行选择。其中地下管线位移、周围建(构)筑物沉降、地表土体沉降、围护结构顶位移、围护结构墙体测斜、地下水位、土压力为必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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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至少应包括的内容为()。Ⅰ.支护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Ⅱ.支护结构的强度、变形和稳定性验算Ⅲ.支护结构的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验算Ⅳ.地下水控制设计Ⅴ.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设计Ⅵ.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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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结构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对基坑开挖深度≥5米及虽不到5米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尚应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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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应包括:支护体系的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和选型;()和基坑开挖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及基坑施工过程中的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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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应包括的内容为()。Ⅰ.支护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和选型Ⅱ.支护结构的强度,变形和稳定性验算Ⅲ.基坑内外土体的稳定性验算Ⅳ.基坑降水或止水帷幕设计及维护墙的抗渗设计Ⅴ.基坑开挖与地下水位变化引起的在坑内外土体的变形及其对基础桩,邻近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的影响Ⅵ.基坑开挖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及基坑施工过程中的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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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基坑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也不是重要工程支护结构,也不是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基坑开挖深度()为一级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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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基坑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也不是重要工程支护结构,也不是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基坑开挖深度()为一级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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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坑支撑体系施工中,支撑结构的安装与拆除顺序应同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工况相一致,必须严格遵守“先开挖后支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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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规定,安全等级为()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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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支护结构构件强度达到开挖阶段的设计强度时,方可向下开挖;对采用预应力锚杆支护结构,应在施加预加力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对土钉墙,应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养护时间大于()d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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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中要求混凝土灌注桩、水泥土墙等支护应有()以上龄期,达到设计要求时,方能进行基坑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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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结构施工与基坑开挖期间,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前,;临时土石方的堆放应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邻近建筑物地基和基坑稳定性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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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 位移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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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规定,桩、墙式围护结构的设计应根据设定的开挖工况和施工顺序按 模型逐阶段计算其内力和变形,也就是采用 法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