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代理付款行(社)或出票行(社)收到失票人提交的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审查无误并经主管人员签字后,将“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作受理回单交止付通知人。
相似题目
-
银行汇票丧失,在提示付款期限届满后(),确未支付的,失票人可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社请求付款或退款。
-
()指银行汇票申请人在取得银行汇票后未进行背书转让或提示付款签章,而要求出票社(行)退回票款的行为。
-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社(行)在见票时按照()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银行汇票丧失后,现金银行汇票的失票人可以在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行(社)柜台办理挂失止付申请,并在挂失止付日起()内,前往人民法院办理公示催告;
-
承兑社(行)在承兑汇票到期前()天通过出票人开户社(行)向出票人发出《银行承兑汇票备付款通知书》,通知出票人将票款存入开户社(行)。
-
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向出票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
代理付款社(行)办理农信银银行汇票解付时,未按要求严格审核票面,由代理付款社(行)自行承担责任。
-
银行汇票签发后,申请人或持票人遇到什么情况时可以到银行汇票的出票社(行)申请办理银行汇票退票:()。
-
如果代理付款行录入员12日内收到银行汇票失票人提交的法院出具的止付通知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后,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
银行汇票丧失,在提示付款期限届满后(),确未支付的,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社请求付款或退款。
-
代理付款社(行)在收到收款人或持票人提交的银行汇票时,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应当拒付:()
-
对于()和代理付款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后,失票人可向银行汇票的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社(行)提出挂失止付申请的,由出票社(行)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进行银行汇票挂失确认。
-
银行汇票解付是指客户持银行汇票在柜台办理汇票解付业务,代理付款社(行)按照()支付现金或将款项转入客户账户。
-
对失票人主动申请解除挂失的处理中,出票行(社)受理解除挂失的,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
-
持票人办理银行汇票挂失时,应在“挂失支付通知书”上填明()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社(行)不予受理。
-
除法律规定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本票业务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外,代理付款行不得拒绝受理持票人提交的银行本票,出票社不得拒绝付款。
-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汇票挂失时,失票人应当提交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
-
出票社或代理付款社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起,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
持票人丧失银行汇票后,对于填明()的银行汇票,可以向出票社或代理付款社申请挂失。
-
()指因银行汇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等原因,收款人或持票人在代理付款社(行)未获付款时,由出票社(行)办理付款的行为。
-
小额支付系统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是指代理付款行受理持票人提交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送银行汇票相关信息至出票银行,并根据出票银行实时返回的回执办理银行汇票的兑付,代理付款行与出票银行间的银行汇票资金统一纳入小额支付系统处理。()
-
代理付款行社收到持票人或通过票据交换提示付款的银行汇票,应按规定审核银行汇票如下内容()
-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汇票丧失,失票人必须到出票行办理挂失手续()
-
丧失的银行汇票,在提示付款期限届满2个月后,失票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社请求付款或退款时,信用社按规定审查无误并确未支付的分别情况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