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生产“美多”牌薰衣草保健枕,“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该枕头的主要原料之一。其产品广告和包装上均突出宣传“薰衣草”,致使“薰衣草”保健枕被消费者熟知,其他厂商也推出“薰衣草”保健枕。后“薰衣草”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 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 . 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 . 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决主文 D . “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请注册

时间:2022-10-15 05:01:21 所属题库: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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