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方为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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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4年12月委托长江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万元(不含增值税),长江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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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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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该产品收回后继续加工,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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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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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税产品,材料成本50万元,加工费5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0.5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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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盛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委托长海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针对上述情况,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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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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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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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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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下列各项中,应该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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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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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4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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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税产品,材料成本50万元,加工费5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0.5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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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且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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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8000元,乙企业加工完成时计算应交的增值税、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和应收取的加工费(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0000元,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甲乙企业均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尚未支付税金和加工费。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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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M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B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20 000元,支付加工费10 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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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该产品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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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消费税的纳税环节说法正确的有()环节和批发或零售两个环节征税。B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C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D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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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成本280000元,支付往返运杂费2000元,乙公司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税),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75000元。甲公司收回该批商品后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3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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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履行的消费税扣缴义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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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与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加工完成后,A公司支付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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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018年3月2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另支付消费税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帐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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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M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B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20 000元,支付加工费10 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