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规定,银行的外部营销场所不得长期持续存在,摊位使用或租用时间一个季度累计不得超过()天;连续使用或租用时间不得超过()小时。银行参加外部组织的大型会展活动的,经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可将连续使用或租用时间延长至展销会期限。

A.A.3;12 B.B.5;12 C.C.10;24 D.D.15;48

时间:2023-07-02 17:34:00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