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第5.1条规定,阐明危险和有害因素,在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生产时,应首先阐明以下()内容

A.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性质,危害的途径和后果 B.可能产生危险和有害作用的过程、设备、场所和物料 C.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或浓度,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指标 D.采用能排除或减小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措施

时间:2024-03-14 16: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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