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批准。
![](/upload/20220827/c85071da6ff0aadc10ebce6c25bb4f0d.png)
相似题目
-
在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情况下,能否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
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后,由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农用地转用的实施。如果占用耕地,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和责任。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组织实施。
-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其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属于()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擅自下发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可以认定为什么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
-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可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建设项目的供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向()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如何追究责任?
-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在有效期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在有效期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
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对农用地转用指标造成什么影响?
-
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能否批准农用地转用?
-
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能批准农用地转用。
-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农用地转用审批由()批准。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d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多少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
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需要将700亩非耕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应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批准。(1亩=0. 0667hm2)
-
有关政策规定,各地可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等建设创业孵化地。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施征收。
-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A.60B.35C.45D.30
-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