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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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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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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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和†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10”27号)的规定处理。(对) 119、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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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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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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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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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人应当按()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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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将受到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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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较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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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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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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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怎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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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怎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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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提出,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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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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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的,情节较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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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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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定,擅自批准或者同意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绕道安排行程,或者到未经批准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家(地区)、城市,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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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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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2号)规定,对出现公款出国(境)旅游情况的,既要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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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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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分管外事旅游工作的副市长金某某,以考察工作的名义安排本人多次用公款出国,足迹遍布欧亚、美洲大陆。其行为已经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