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不得申请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
相似题目
-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记录。
-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
-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不得申请增加()准驾车型。
-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其他准驾车型驾驶人,车辆管理所办理审验业务时,受理岗不审核()。
-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发生人员直接责任造成的较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较大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经济如何处罚?
-
贾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贾某如果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不得申请增加以下哪些车型?()
-
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责任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
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
考核周期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负同等责任的计()分。
-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
-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发生人员直接责任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经济如何处罚?
-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行为()
-
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记录。()
-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不得申请增加()准驾车型
-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位车辆、人员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超过控制指标、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等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记录,但不能在媒体上公布()
-
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的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统计为本企业的人身事故。()
-
当事故(事件)由三方以上原因造成,则视各方责任而依次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