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题目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行贿罪方面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依据《刑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有()。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责令()。
-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管理,违章作业,造成下列哪些损失,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根据《刑法》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矿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
-
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
依据《刑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有( )。
-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将按什么罪处罚?()
-
《刑法》规定,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导致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有()。
-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管理,违章作业,造成()损失,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矿山企业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有期徒刑。
-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直接从事生产操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将按什么罪处罚?()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
《刑法》第13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或者强令工人()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B)有期徒刑()
-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