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和新北区滨江园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必要时动火作业报新北区滨江园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安全监督管理局委派专家到作业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相关内容评估审核,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A.特级 B.一级以上

时间:2024-02-10 15: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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