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桩基沉降时应采用荷载的()。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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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及计算桩基沉降时,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相应的荷载效应组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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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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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中,下列()项评价是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进行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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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设计的一般程序是先按承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设计结构构件,然后再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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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状态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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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结构构件的设计,再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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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边坡工程设计时,荷载组合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准永久组合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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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梁进行刚度检算时,按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荷载应按()值计算;进行强度、稳定检算时,按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荷载应按()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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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同的设计要求,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计算时可采用下述()荷载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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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进行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时,对可变荷载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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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设计时,国家规范对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有明确的规定。问何时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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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结构或构件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应分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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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场重要结构物设计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应进行()及稳定、变形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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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按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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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准永久值组合设计时采用的荷载代表值,它是在结构预定使用期内经常达到和超过的荷载值,它对结构的影响,在性质上类似于永久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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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时,一般光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结构构件,再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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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中的验算采用荷载()值,因而计算时不考虑()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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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2005),钢塔桅结构采用桩基础时应进行桩基抗压、抗拔、抗水平力的承载力计算,以及桩身的抗裂验算;对下列情形的桩基尚应进行沉降验算,必要时还应进行桩身抗弯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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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荷载长期效应组合采用等式指出下列几种叙述不正确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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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中,荷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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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码头的地基最终沉降量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长期荷载组合情况计算,在作用组合中应包括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而在可变作用中仅需考虑下列()选项中的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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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钢结构计算所取荷载设计值和标准值,符合规范的是()。Ⅰ.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Ⅱ.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Ⅲ.计算疲劳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Ⅳ.计算疲劳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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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变形计算时,基底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组合;确定基底尺寸或桩数时,基底或承台底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组合;而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计算基础内力、配筋及材料强度验算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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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