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环境相邻时,其间距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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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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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与爆炸危险场所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电杆高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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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10KV以下架空线与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接近时,其水平距离一般不应小于杆柱高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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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输管道线路工程中,当管道敷设改变方向采用斜口连接时,相邻两斜口的间距在偏转角异向时,不得小于()倍管道公称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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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输管道线路工程中,当管道敷设改变方向采用斜口连接时,相邻两斜口的间距在偏转角同向时,不得小于()倍管道公称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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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危险环境,架空线路与火灾危险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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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电力线路严禁跨越爆炸危险场所,两者之间最小水平距离为杆塔高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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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与爆炸性气体环境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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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架空线路杆塔的接地装置时,当接地装置由较多垂直接地极组成时,垂直接地极的间距不应小于其长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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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座的外墙的耐火极限()小时,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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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环境邻近时,其问距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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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电缆与6~10kV架空线路合杆时,其间距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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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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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与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接近时,其间水平距离一般不应小于杆柱高度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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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输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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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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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不得跨越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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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或爆炸危险场所。当线路与火灾或爆炸危险场所接近时,其间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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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环境邻近时,其间距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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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其壁厚不小于()时,可不装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得少于()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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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配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杆塔高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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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与有爆炸燃烧危险的设施必须保持不小于电线杆高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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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架空线路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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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其以下的架空线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险环境,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环境邻近时,其间距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