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驾驶丰田皇冠轿车于2012年6月9日在高速公路追尾碰撞一小货车,造成前杠、前盖、水箱及散热网等部位变形并损坏,交警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我司核定为12500元,第三者车损轻微,放弃索赔。后该车在修理厂维修的过程中,因水箱漏水,导致发动机过热,造成损坏,经核定该车发动机损坏修理费为10000元。该车在我司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保额为30元(该车新车购置价为45万元),第三者综合责任险保额为10

时间:2024-01-31 12:24:46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