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肇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时间:2023-01-19 10: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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