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跨省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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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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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对其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分支机构发生在《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申报不实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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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按照()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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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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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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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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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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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提供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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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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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所在地在B市的甲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在A县取得建筑收入50万元,则甲企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A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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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一般情况下,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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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总分机构不再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部、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提供的资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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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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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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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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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11%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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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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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8%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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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的所在地的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和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机构所在地城市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A.正确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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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 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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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判断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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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A市,2019年1月在B市取得含税建筑收入350万元,支付分包款120万元,属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后的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甲公司在建筑服务发生地B市应预缴增值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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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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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A市市区,2019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1)在机构所在地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万元、税额36万元。另在B市C县城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18万元,其中支付分包商工程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4.5万元。上述建筑服务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购买一批建筑材料,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