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案情:2017年5月1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市区,一辆桑塔纳与一辆奥迪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查明:桑塔纳的驾驶人王先生是该车的车主,该车在人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后桑塔纳车的车损为5000元,同车的刘先生受伤后的医疗费为6000元,没有其他损失。奥迪车的驾驶人是车主李小姐,该车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后奥迪车的车损为3000元,没有其他损失。现交警认定,桑塔纳车车主王先生和奥迪车车主李小姐各承担同等责任,乘车人刘先生无责任。假设两车都没有投其它车险。问: (1)刘先生的医疗费应当如何进行赔偿? (2)若刘先生的医疗费为15000元,又该如何进行赔偿? (3)该起事故中的车辆损失应当如何进行赔偿?

时间:2024-05-03 17: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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