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煤矿井下透水事故时,在强排水期间,漏出的井巷空间可能存在(),必须严加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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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时,应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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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灾事故救助时,被困在灾区的人员,其所在地点()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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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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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漏钢部位在钢包耳轴下部而钢包托架不能承接漏出的钢水,钢包易漏至处理位下方的()造成继发性恶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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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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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侦察井巷透水事故时的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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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均质或修建在强透水地基水上的堤防一般需设置()及渗流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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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如果透水地点附近的盲巷地势高,可以进入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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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水灾事故时,位于透水点上方:沿()撤离;位于透水点下方:(),迅速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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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主要负责人在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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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工人,在工作期间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在井下吸烟,造成重大事故。请判断该矿工的错误性质和应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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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井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地点进行焊接时,其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有供水管路,同时满足()方可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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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首先直接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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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煤矿井下某一地点发生突然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什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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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首选直接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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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人员应向什么方向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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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井下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因抢进度,违反煤矿治水规定,没有进行探放水,最终发生10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依据《刑法》,应以()的罪名追究煤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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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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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排水系统是煤矿防止透水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煤矿生产的基本环节。排水系统主要由()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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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天,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且停产期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正常实施的煤矿,由煤矿企业负责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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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6日夜班,B煤矿当班工人发现巷道局部有挂汗等透水现象,班长甲立即向调度室报告,但当班调度员乙接到报告后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只是安装水泵进行排水,最终导致采煤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当班井下共有90人,有69人安全升井,2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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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属于“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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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时;必须进行探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