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政府申请征收城市规划区内某县的20公顷耕地(其中含基本农田1公顷),开发建设标准工业厂房,获得批准。开发公司支付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及出让金等取地费用共计约6000万元后,拟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同时欲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作为预制场和材料堆放场。若该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1000元/亩,则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最高标准,甲公司应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为()。

A . 180万元 B . 300万元 C . 450万元 D . 900万元

时间:2022-10-19 21:06:57 所属题库: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综合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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