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政府申请征收城市规划区内某县的20公顷耕地(其中含基本农田1公顷),开发建设标准工业厂房,获得批准。开发公司支付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及出让金等取地费用共计约6000万元后,拟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同时欲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作为预制场和材料堆放场。甲公司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地,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 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B . 必须变更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 . 该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必须限制在50年以下 D . 该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可以高于50年

时间:2022-09-12 04:24:54 所属题库: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综合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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