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姚丹的父母相继去世,死时留有遗嘱将两间房屋留给两个儿子,即姚丹和姚青。当时姚丹只有14岁,正在上中学不能独立生活。姚青已经结婚成家。

父母去世后,原本在外面租房的姚青搬进了父母的住房与姚丹共同生活。姚青的妻子对姚丹十分厌恶和嫌弃,不仅百般挑剔而且时常辱骂,兄弟两个也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姚丹与兄嫂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最终导致姚丹辍学跑到已经出嫁到外地的姐姐家。姐姐姚雪、姐夫李宾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但仍然坚持让姚丹在当地继续把学上完。1999年,姚丹已满16岁,姐夫为其找了一份工作,姚丹从此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独立生活。2000年底,姚丹因交通事故被撞成重伤,自知已经不行的姚丹当着众多抢救人员的面留下了口头遗嘱,表示在其死后要将其全部的财产都留给其姐姐姚雪和姐夫李宾。当天夜里,姚丹因抢救无效身亡。经查,姚丹留有存款3000元。 姚丹死后,姚雪向姚青提出,姚丹在遗嘱中表示其遗产全部由自己和丈夫继承,因此,除继承姚丹的3000元钱外,还应当继承父母给姚丹留下的一间房屋。姚青认为,姚丹尚未成年,其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姚丹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姚丹所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时间:2023-09-19 15: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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