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是()。

A .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B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C .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D .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时间:2022-10-22 07:29:21 所属题库:山东能源淄博矿业非煤管理人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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