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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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新增加一款,明确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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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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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以()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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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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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此规定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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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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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情形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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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此规定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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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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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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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六》第一百九十条第一款,掩饰、隐瞒洗钱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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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九条或者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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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法》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凡通过()能取得统计数据的,今后不得制发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对基层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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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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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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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采用伪造和变造手段,制造真伪拼凑货币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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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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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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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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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中规定的“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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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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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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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注册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时,为通过网上认证,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信息并替换他人身份证件相片,属于伪造身份证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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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