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铁信息〔2017〕306号《北京铁路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暂行)》中规定,依据gong&39;an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A.社会秩序 B.公共利益 C.公民人身安全 D.集体财产安全

时间:2024-05-19 17: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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