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缝探伤执机人员应具有超声级及以上探伤技术资格证书,并经集团公司钢轨焊缝探伤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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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消焊工资格的焊工所焊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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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钢轨焊缝探伤人员必须由获得Ⅱ级以上超声探伤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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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铁路货车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和滚动轴承零件磁粉探伤的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视力(包括矫正视力)达到5.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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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管道及天然气压力管道的环形对接焊缝应进行()%的射线探伤,所有角焊缝应进行()%液体渗透或磁粉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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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DL/T709-1999)规定,压力钢管无损探伤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技术资格鉴定考试委员会考试合格,持有工业部门技术资格证书,探伤结果的评定应由()的探伤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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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仪执机人员必须具有1级或以上级别的探伤人员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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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0°探头探伤铝热焊焊缝时,底波比正常焊缝底波低()及以上,焊缝判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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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缝线路地段用路轨探伤仪进行钢轨探伤时,为了发现钢轨轨腰范围的焊缝缺陷及其它缺陷一般应采用()探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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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射线探伤及超声波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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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第Ⅲ类容器的对接接头焊缝,应进行()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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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检修人员应具备()或以上级别的探伤人员技术资格,具有必要的电子技术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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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执机人员必须由获得I级以上超声探伤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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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焊焊缝0°探头探伤铝热焊缝时底波比正常焊缝底波低16dB及以上应将焊缝判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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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探头探伤铝热焊焊缝时,底波比正常焊缝底波低()及以上,应重新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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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150—89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进行局部探伤的焊缝,发现有不允许存在的缺陷时,应在该缺陷两端延长部位增加()的检验长度,若仍不合格,则对该焊缝应进行()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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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探伤横波探头分辨率4MHz以上探头应大于或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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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安全:对钢轨焊缝进行探伤时,()人员应戴防护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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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探伤人员应在Ⅱ级及以上人员的指导下从事相关的探伤工作,指导人员须在探伤记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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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焊缝探伤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的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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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局集团公司钢轨探伤管理细则》(京铁工〔2019〕415号第十一条探伤人员有关要求。探伤工区工(班)长应取得国铁集团超声探伤Ⅱ级及以上探伤技术资格证书,具备现场探伤经历,熟悉判伤标准,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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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执机人员连续作业里程一般不超过1km,更换执机人后应输入执机人工号,双机作业两机间距不大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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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磁粉探伤工、轮轴超声波探伤工应持有经铁道部组织培训的二级以上探伤资格证书和()颁发的“轮轴探伤上岗证”。(应知应会-《段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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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伤周期,最近一次探伤时间,伤损判断,现场标记,执机人姓名,探伤回放检查情况,探伤数据分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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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探伤人员应具有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或以上级别的技术资格证书,经专门的钢轨焊缝探伤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独立承担钢轨焊缝探伤工作。《TB/T2658.21-2007》第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