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上发现钢轨、辙叉、尖轨重伤和伤损夹板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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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折损严重或断缝大于50mm,以及紧急处理后,不能立即焊接修复时,应封锁线路,切除伤损部分,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上接头夹板,用10.9级螺栓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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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上的伤损钢轨应用白铅油做好标记,连续重伤的标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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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道岔的辙叉、尖轨及钢轨伤损或磨耗超限需要更换时,可更换为普通辙叉、尖轨及钢轨,采用冻结接头进行永久性处理,并尽快恢复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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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线路钢轨垂直折断轨缝拉开不超过10mm,不能原位加固时,应切除伤损部分,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上接头夹板,用12.9级螺栓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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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换无缝道岔的辙叉、尖轨及伤损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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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部门发现钢轨、辙叉、尖轨伤损等行车设备故障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必须在运统-46(故障登记)内登记并注明“危及行车安全立即封锁抢修”,还需()上登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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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岔的辙叉、尖轨及钢轨伤损需要更换不能焊接时,应临时处理并限速,直向速度不超过160km/h,并尽快恢复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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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轻伤发展和重伤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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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道岔的辙叉、尖轨及钢轨伤损或磨耗超限需要更换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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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上的伤损钢轨分为轻伤、重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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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上伤损钢轨应作标记,其中重伤一点伤损标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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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伤损编码》伤损在钢轨截面上的位置数字2代表接头夹板以外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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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钢轨折断临时处理——钢轨折断严重和断缝大于50mm,以及紧急处理后不能立即焊接修复时,应封锁线路,切除伤损部分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m的型钢轨,轨端钻孔,上接头夹板,用10.9级螺栓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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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折损严重或断缝大于50mm,以及紧急处理后,不能立即焊接修复时,应封锁线路,切除伤损部分,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m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上接头夹板,用10.9级螺栓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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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线路行走时,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辙叉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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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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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道岔的辙叉、尖轨及钢轨伤损需要更换时,不能更换为普通辙叉、尖轨及钢轨,采用冻结接头进行临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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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速线路钢轨核伤和焊缝重伤可加固处理,并在适宜温度及时进行永久处理;在实施永久处理前应加强检查,发现伤损发展时,应按照钢轨折断及时进行紧急处理、临时处理或永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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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组合辙叉的伤损(除垂直磨耗外),比照钢轨轻重伤标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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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钢组合辙叉的垂直磨耗比照<>办理,其他伤损比照钢轨轻重伤标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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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局集团公司钢轨探伤管理细则》(京铁工〔2019〕415号第三十四条发现伤损钢轨后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判伤,严禁,及时通知段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线路车间和探伤车间,并填写轻伤和重伤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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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钢整铸辙叉,辙叉心宽40mm断面处,辙叉心垂直磨耗(不含翼轨加高部分),50kg/m及以下钢轨,其他站线上超过10mm,判重伤。《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9.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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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人员或线路()工长认为高锰钢整铸辙叉()有伤损,对其按轻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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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伤人员、线路()工长认为钢轨有伤损时,也可判为轻伤或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