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授信下,核心企业和卫星企业未跨一级分行的,牵头行为核心企业所在地二级分行: 成员行为卫星企业所在地二级分行,有权核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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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级分行审批授信额度后,以信用方式办理中短期信贷业务,可不受信用方式条件限制的企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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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企业的科技开发活动中,起着主导和牵头作用,具有权威性,处于核心和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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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供应链金融子系统管理的链属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或终端用户,且在交通银行有授信额度,并与交通银行签订了授信业务协议或供应链从属协议; (2)在交通银行有授信额度,且已与交通银行及作为核心企业的物流公司签订了质押监管协议的企业;(3)在交通银行有授信额度,且已与交通银行及作为核心企业的保险公司签订了《()》,或该保险公司已出具了交通银行为被保险人的信用保险保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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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业重点客户、总行和一级分行级核心客户,在客户明确提出业务需求之前,可通过公开市场渠道收集客户相关信息,主动为客户预先核定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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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管理在核心企业的主导下,建立起跨节点企业之间的协作,为追求核心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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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授信风险预警管理及前期问责管理办法(2011年版)》,“风险预警”系指授信(适用于公司类授信,含新模式下中小企业业务,含表内授信和表外授信)对象出现授信风险征兆时,相关业务单位(含省行公司业务部、直属支行、二级分行及辖内支行)必须第一时间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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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分行不得对近三年以来新增小企业贷款不良率超过()的一级支行转授小企业增量授信(含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业务)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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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行《2009-2010年“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政策指引》(农银发[2009]329号),对于季节性收购、储备农副产品、信用等级AA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若风险可控、综合回报较高、实行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可根据收购资金需求核定授信额度或特别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不超过授信额度理论值50%的情况下,由一级分行审批;超过50%的,按突破制度报总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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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新模式下,对不符合授信标准进行例外审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分行新模式下授信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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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风险可控、综合回报较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季节性收购贷款授信额度核定后,客户授信额度超过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的30%以内,由一级分行自行审批,超过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30%以上,按照相关信贷制度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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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银行授信总额在10亿元(含)以下的跨一级分行集团客户和一级分行辖内农业银行授信总额2亿元(含)以下跨二级分行的集团客户,管理行可由总行和一级分行相应客户部门按照()原则,在同级经办行中确定,并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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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企业的科技开发活动中,起着主导和牵头作用,具有权威性,处于核心和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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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行或一级分行审批客户授信额度项下信贷业务审批权限,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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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银行授信办法,采用债项授信方法核定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授信时,核心企业信用等级应在()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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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一级分行的审批授权方案包括对公大中型客户授信业务审批授权方案、小企业客户授信业务审批授权方案,此外,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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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核定国内贸易融资债项授信额度的核心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一定条件(不包括信用贷款条件),可免担保办理以下哪些业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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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供应商是与核心企业有直接订单关系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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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环境下,核心企业制定生产计划时所依据的生产能力是核心企业自有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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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联关系众多、股权结构复杂、主营业务不突出的企业或集团企业,经一级分行授权后,可以办理小企业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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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由二级分行牵头管理的潜在风险客户,潜在授信风险应对处置工作应由行长牵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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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种情形的潜在授信风险法人客户(不含小企业),应由一级分行负责牵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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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小企业客户,应由一级分行负责牵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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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科技开发活动中起着主导和牵头作用,具有权威性,处于核心和中心地位的企业技术创新内部组织模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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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金融产品使用权限为B等级的分行,六类产品未满足准入“基本条件”的核心企业、三类产品()核心企业及授信主体准入仍须上报总行审核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