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以下说法不准确的是()。

A.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B.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C.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D.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A、B、C、D及X类,因国情不同无法供药物选用时参考

时间:2023-08-24 04: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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