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不论由于何种事故引起的,应视为()除非承运人或港口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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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客运从业人员的原因,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者行李丢失、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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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雅典公约,在旅客和行李运输期间,因为承运人或其雇佣人或代理人的过失或疏忽引发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和行李的灭失或损坏,其损坏程度的举证责任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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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托运行李拴挂免除责任行李牌,当行李发生丢失时,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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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凭客票第二次托运行李时不论第一次托运重量是多少,都按()计算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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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在发生行李、包裹丢失、损坏、变质、污染时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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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旅行期间如托运行李发生丢失或损坏,由航空公司负责赔偿,赔偿金额每千克不超过人民币100元。托运行李每千克价值超过人民币100元时,可以办理行李声明价值,航空公司收取相应的附加费。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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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因为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有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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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的丢失或者损坏,不论由于何种事故引起,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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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包裹事故种类包括以下七种:火灾;被盗;丢失;损坏;误交付;票货分离、票货不符、误装卸或顶件运输时;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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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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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运输中,旅客的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遗失或延误运输时,无论旅客持何种客票,均按损失行李的实际价值赔偿,但每公斤以()金法郎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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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上旅客运输中,如果发生旅客人身伤亡、行李丢失或损坏等情况,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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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质量与缺陷造成的,航空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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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行李发生损坏的,旅客最迟应当自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内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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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公斤低于人民币50元时,按照实际价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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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一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公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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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李运输雅典公约规定,在造成旅客死亡或人身伤害或其行李灭失或损坏的事故发生之前达成的合同条款中,下列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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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或托运行李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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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国内运输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不是声明价值行李,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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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托运的行包丢失、损坏,由责任方按()退还托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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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队乘坐飞机抵达目的地后,如果发现航空公司托运的行李出现破损,此时领队除了要帮助游客向航空公司索赔之外,同时要请机场行李部门或航空公司代表开具书面证明,证明行李是因航空公司的原因受到损坏或者丢失,以便日后与保险公司交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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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规则》第4条规定,对由于下列__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和船舶概不负责。 ①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②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意外事故;③战争行为和公敌行为;④君主、统治者或人民的扣押、拘禁或依法扣押;⑤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⑥无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闭、停工或劳动力受限制;⑦由于货物的固有缺点、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者损坏;⑧包装不当;⑨标志不当或不清;⑩谨慎处理仍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 (307765:第10章 班轮运输、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 (A-0,B-0,C-0,D-21,错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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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取行李时发现行李破损或丢失,如有索赔要求,旅客请在办理《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起()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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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根据《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托运行李被损坏或丢失,航空公司承担责任,每千克赔偿金额应低于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