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药品的假药、劣药的,依法从重处罚,所指突发事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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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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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违法范围活动可适用的罪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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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几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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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违法范围活动可适用的罪名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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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称“卷烟辅料”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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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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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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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形以生产、销售假、劣药罪共犯论处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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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卷烟辅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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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标准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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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选项,回答题:A.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B.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C.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重大损失D.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E.特别严重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的,应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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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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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实施后,原《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商检会[2003]4号)规定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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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称的“卷烟辅料”,是指卷烟纸、滤嘴棒、包装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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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应当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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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急救药品的,应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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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三人以上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应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人体健康造成轻度危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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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髙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务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两者对生产、销售假药均设置有从重处罚,行政处罚从重处罚不包括而刑罚从重处罚包括的特殊药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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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65.生产、销售假药,至人重度残疾,属于(2016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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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67.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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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的,应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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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晕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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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以下哪种假药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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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