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独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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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多种经营的企业集团或股份制企业,各分支机构具相对独立性,以各种形式对总公司负责。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名称和商标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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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行为查处时,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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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标志设计的宗旨,不是单纯的“美化”,也不是一件独立的、自我表现为主的纯艺术品,其主要功能是传递特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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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内设相对独立的商标标识印制厂和纸箱生产厂,2007年8月A公司开始改制。2007年12月12日,A公司因为印制假冒商标标识行为被省工商局处以罚款5万元,罚款由商标印制厂缴纳。同年12月20日,A公司改制成从事商标标识印制的B公司和从事纸箱生产的C公司。2008年1月1日,B公司被D公司整体收购,并更名为E公司。对省工商局的处罚行为,谁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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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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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商标权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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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烟草专卖法》第20条对其相关产品作出了“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的规定。下列商品中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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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工商部门在日常商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地的甲企业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乙的注册商标。经过调查发现,乙只是口头同意甲使用其注册商标,双方并未签定合同。问: 若甲企业行为有违法,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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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AOC法,在选择法国红葡萄酒时,酒标上的地址商标越详细,则标识酒品越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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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最高法对“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最高法依法认定再审申请人对“乔丹”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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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规定()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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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运用于商标权的评估,收益期限的确定是十分重要的问题。较合理的确定依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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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美法等国家,主要是采用以注册在先来确定商标权的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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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菲法比较适于总概念的企划,企业命名或商标品牌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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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这是()规定的重要原则,是指各国授予商标和专利的权利相互独立,()。一缔约国对某项专利、商标权申请的处理对另一缔约国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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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拟通过许可使用合同允许乙企业使用甲企业的注册商标K,乙企业委托某评估机构对K商标本次使用权转让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在采用收益法评估K商标本次使用权转让价值时,作为收益法参数的收益额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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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人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在涉及“乔丹”商标的3件案件中,最高法依法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再审申请人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在其余7件案件中,最高法依法认定再审申请人对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驳回了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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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用收益倍数法评估商标时,需要确认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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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拟许可乙企业使用其商标,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对该商标使用权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估时,预测其未来收益的范围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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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外资企业拥有“清爽”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依据《商标权法》的规定,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些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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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被许可人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斥除许可人外的其他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以独立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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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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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取得国际商标注册届满5年之后,该商标在协定各其他成员国的注册才能独立于其本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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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由于甲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经与乙公司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规定,该项商标权总价款为300万元,每年年末付款100万元,三年付清,首次付款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6%,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取得的商标权当日即达到预定用途,未发生其他税费。甲公司对该项商标权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无残值。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