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高收入者往往创富能力强,生活受资金的制约很小,理应为社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以税收来调节过高收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因此,完善个税制度,首先必须“盯紧”高收入者。既需要警惕一部分人妄言“税负太重”为高收入者避税开脱,又必须加强税收征缴监管手段,建立起完善透明的个人财产登记,收入申报及交叉稽核制度,堵住高收入者避税的渠道。同时,还必须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处,让高收入者不敢心生邪念。这段文字主要支持的一个观点是()

A.高收入者是社会的中坚力量 B.高收入者生活受资金制约影响小 C.完善个税制度,调节过高收入 D.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处

时间:2023-06-08 1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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