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没收假币入库房,通过0624交易入库,打印记账凭证并在记账凭证入库柜员处签字,()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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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入库保管的()均凭合法有效凭证办理,做到序时记账,保证账款、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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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柜柜员没收假币时,必须使用“2314假币没收登记”交易进行假币登记,联机打印假币没收凭证及凭条,同时更新表外帐,日终时,该笔交易()柜员表外轧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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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调入现金,调入行柜员使用“2043现金辖内调入”交易,打印(),加盖柜员、()和业务清讫章,调入行作记账凭证联并加盖现金调拨专用章作记账凭证,《现金调出凭证》的调入行记账凭证联作附件,调入行入库票联由调入行管库员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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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没收,由网点()以上持有“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柜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填写《假币收缴凭证》,登记假币收缴登记簿,及时上交联社营业部,营业部接到网点上交的假币及时登记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双方在系统相应做假币上缴和入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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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保管的已没收假币,应按照当地人民银行规定上缴,并办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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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收缴的假币必须及时全部入库房,选择0624打印记账凭证,并在记账凭证入库柜员处签字,()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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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往出方须先记账,打印清单,再进行款项转移;入库、往入方须()完成配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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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凭证入库,清点凭证数量无误后,中心库凭证管理员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使用()交易录入代理凭证的相关账号及数量,作收入处理,交易成功打印记账凭证(内部户记账凭证),凭证入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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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登录ABIS系统现金管理子系统,凭客户的有关资料通过“2501登记客户资料”交易为客户登记信息,录入无误后提交成功,打印记账凭证。如客户已经开立人民币账户或其他类型外汇账户,则无需进行“2501”交易,直接进入下一步“()账户开户申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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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柜柜员没收假币时,必须使用“2314假币没收登记”交易进行假币登记,联机打印假币收缴凭证及凭条,同时更新表外账,日终时,该笔交易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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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保管的已没收假币(券),应按照当地人民银行规定(),并办好出库、交接手续,严防已没收假币(券)重新注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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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现网点管库员(或现金柜员)核实调入现金无误,办理现金入库,打印现金入库单加盖()后作管库员(或现金柜员)当日日结单据,受理调缴现部门的现金出库单作该入库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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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每月()日前在核心系统做“假币出入库”交易,接收假币上缴的机构是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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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没收假币进行0612交易时选择(),销记假币收缴凭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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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外贵金属调入我行并成功入库后,记账员通过()交易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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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0624假币入库”交易时,要汇总该单个柜员假币总额统一入库,不能部分金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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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收缴的假币入库后,发现是真币或在办理出库上缴及上缴人行时被确认是真币,实物由()等额兑换真币,通过()原收缴登记网点,由收缴登记网点柜员使用“2315假币出入库”交易冲销,退还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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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假币应予以没收,并当客户面在假币正、背面加盖蓝色“假币”戳记和经办员章,开具“假币收缴凭证证明”,并登记(),已没收假币应装箱加锁入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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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收缴的假币入库后,发现是真币或在办理出库上缴及上缴人行时被确认是真币,实物由发现网点等额兑换真币,通过划账退回原收缴登记网点,由收缴登记网点柜员使用“2315假币出入库”交易冲销,退还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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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掩码设置开放第()位,可以操作库房现金调入、调出,重要空白凭证入库、出库,重要空白凭证调拨出库、入库,柜员现金入库、柜员领入现金,柜员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柜员重要空白凭证入库等库房管理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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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假币、箱包等出入库类交易必须由()名管库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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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可使用()交易查询该柜员尾箱账号当前工作日以前所发生现金收付业务的全部历史明细,并可选择打印机构库管员现金出入库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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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信息系统产生的原始凭证***如出入库单、到货签收单等以电子化方式保存,通过建立与记账凭证之间的关联,依靠信息化手段检索调阅;无外部原始凭证的报账单不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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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往出方须先记账,打印清单,再进行款项转移;入库、往入方须()完成配对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