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人开户行将贷记凭证提出交换前须在凭证第三联上打码,打码内容为收款人开户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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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交易单证并审核无误进行相关处理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五联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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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规定,收款人开户行收到托收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一联上加盖()退给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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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交易单证并审核无误进行相关处理后,应将托收凭证()专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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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办理单位验资存款账户销户业务后,将利息清单第二联、委托银行付款凭证第()联、进账单第一、三联等回单交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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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同城他行转账业务提交后,由账务中心打印(),第二、三联作为交换提出凭证,由账务中心在规定时间进行提出处理,第一联随网银交易流水清单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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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行从付款人存款帐户划款后,应在贷记凭证的()上加盖(),然后打码提出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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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债务证明为商业承兑汇票,经办员应确认票据是否已到期,在接到付款人的付款通知书,或自付款人签收次日起()未接到付款人拒绝付款通知的,可在债务证明到期日上午营业开始时,抽出专夹保管的托收凭证第三联,通过账户查询确认付款人账户可支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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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客户销户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注销时,开户行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启用()交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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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在债务证明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全部款项时,经办员应在托收凭证上注明日期和“无款支付”字样,并填制三联(),注明托收编号。需经会计主管审核同意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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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交易单证时,应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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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开户行受理付款人交来的贷记凭证,应审查()、付款人签章是否为预留银行签章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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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提出贷方交易只能在付款单位的开户机构执行,如果交易机构没有交换号则票据截留,由代理行打印提出贷方结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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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对采用电话方式通知的,应在()上做好电话记录。付款人领取发出承付通知书、托收凭证第五联以及交易单证时,必须在()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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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凭证的有效期自签发日起()日,超过有效期的,付款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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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代付是客户提交本行支付凭证和他行入账凭证,委托我行通过人行票据交换系统向在他行开户的收款人划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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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后,应连同()一并邮寄(或通过同城交换提至)付款人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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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清算专用章(交换章)用于办理(),提出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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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开户社将社内往来贷方凭证第一联作借方传票,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贷方传票,将款项记入收款人账户,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第二联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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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其中第二联为(),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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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网银转账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作备查联,第二联作收款人开户行的贷方凭证,第三联作收款人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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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基本联次有三联,其中,第一联为存根联,收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者收款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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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第二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抵扣凭证。第三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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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财库银税通”业务,《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我行记账凭证,第二联加盖业务讫章后退纳税人作付款回单,第三联交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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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因此,在办理付款及报销业务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哪几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