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需出示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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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营销员购买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购买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产品,有权利要求销售人员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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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保监会下发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①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管理;②代理人不能设计其代理销售的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材料;③客观真实地披露新型产品信息;④投保人应在确认栏抄录保监会要求的确认语句并签名;⑤保险代理人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应出示投保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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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3号令)规定,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应当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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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无须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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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个人代办1万美元结汇业务,需出示()证明材料方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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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销售新型产品,应当向投保人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还应当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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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不可撤销的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在2014年4月1日以每件5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30件D产品,乙公司于签订合同同时预付定金45万元,若甲公司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开始生产D产品,且库存中没有D产品所需原材料,因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预计生产每件D产品成本上升至6万元,则2013年年末甲公司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预计负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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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3号令)规定,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由()抄录风险提示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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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由投保人抄录下列语句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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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3号令)规定,保险公司销售新型产品,应当向投保人出示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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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营销员购买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或者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购买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产品,有权利要求销售人员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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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应明确告知客户代销业务中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法律责任的界定,主动向客户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提醒客户阅读并签署投保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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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保监会出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办法为进一步遏制保险销售误导提供了制度保障,可以更好地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消费者来讲,了解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及其信息披露规定,明明白白投保,对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办法对分红保险的信息披露和客户回访等工作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办法规定,向个人销售分红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在保单中打印下列语句“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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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未经其许可,制造销售了甲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某产品,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公司在被诉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针对甲公司上述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宣告甲公司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甲公司不服该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审查决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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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不可撤销的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在2014年4月1日以每件5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30件D产品,乙公司于签订合同同时预付定金30万元,若甲公司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开始生产D产品,且库存中没有D产品所需原材料,因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预计生产每件D产品成本上升至8万元,则2013年年末甲公司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预计负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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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应当向投保人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并应当出示投保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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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3号令)规定,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由投保人抄录下列语句后签名:“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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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015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16年3月20日,甲公司应按每台5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B产品6台。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还没有生产该批B产品,但持有的库存C材料专门用于生产B产品,可生产B产品6台,其账面价值(成本)总额为185万元,市场销售价格总额为182万元。将C材料加工成B产品尚需发生加工成本12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2015年12月31日C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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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有关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管理叙述正确的有()。 ①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②除省级分公司以外,保险公司的其他各级分支机构均不得设计、印刷和修改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③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不得使用与新型产品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材料 ④保险代理人不得设计、印刷和变更其代理销售的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⑤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设计、印刷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报经其总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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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公司2005年9月10日与甲企业签订销售合同:东方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按每件1500元的价格向甲企业提供小家电产品120件。2005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还没有生产出该产品,但已经持有生产该产品120件的原材料,其账面价值144000元,市场售价为140400元。将原材料加工成小家电产品预计进一步加工所需费用为56000元,小家电产品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件0.6元,原材料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共计50元。则2005年12月31日原材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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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境内注册的公司,其控股80%的乙公司注册地为英国伦敦。甲公司生产产品的30%销售给乙公司,由乙公司在英国销售;同时,甲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30%自乙公司采购。甲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出口产品和进口原材料均以英镑结算。乙公司除了销售甲公司的产品以及向甲公司出售原材料外,在英国建有独立的生产基地,其生产的产品全部在英国销售,生产所需原材料在英国采购。2011年3月31日,根据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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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0件,若有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 的违约金。签订合同时甲公司尚未生产A 产品,待甲公司准备生产时A产品的材料成本大幅度上涨,预计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1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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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不可撤销的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在2019年1月1日以每件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15件D产品,乙公司于签订合同时预付定金30万元,若甲公司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中没有D产品所需原材料,因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预计生产每件D产品成本上升至15万元,则2018年年末甲公司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预计负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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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保人提供保险监管部门要求的(),应当引导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并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书上抄录有关声明,不得代抄录有关声明或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