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环境下,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权利管理信息往往是以“数字或代码”的电子形式表达的,管理更加迅速有效,不易被人侵权和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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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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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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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公约条文涉及到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数字化问题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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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甲网站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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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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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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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原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规定删除或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符合避风港原则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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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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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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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当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时,法律应当赋予著作权人一种直接的控制作品在网络上传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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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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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原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规定删除或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符合避风港原则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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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6条的规定,保护作品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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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是以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以及信息传递为目的,在统一的网络协议控制下,将地理位置分散的许多独立的计算机系统连接在一起所形成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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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甲网站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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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对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数字化问题作了明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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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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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将其作品或录音制品上传到网上和在网上传播。这里的权利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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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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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环境下,未经版权所有人、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可以将其作品或录音制品上传到网上和在网上传播。判断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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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许可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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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标示,加强了权利人利益的保护,解决了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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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技术原因,个人可删除或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