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例分别为20%、20%、60%。现丙与某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已在该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以下几种意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丙不得将出资转让给丁 B.甲、乙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时,丙才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C.丙的表决权占全体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他完全有权决定将出资转让给丁 D.丙有权自由地转让出资,无需经甲、乙同意

时间:2024-03-21 17: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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