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实施市级单独统筹离休干部就医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离休干部平均住院天数应小于()天,次均统筹费用应小于()元。对超额的医疗费用,由责任科室和责任医生承担。

时间:2024-05-07 12: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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