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对无工作经验、不能上岗独立操作的检验员规定学徒期为()月。
相似题目
-
有人说,经过学徒转正后就可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工作。这种说法对吗?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指出,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后方可独立上岗。
-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时学,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在上岗前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1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
特种(设备)作业学徒期间,单位应安排具有()年以上特种(设备)作业经验人员指导操作,禁止学徒工在未取得操作资格证前独自进行特种(设备)作业。
-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
电工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定,加强现场检查,对无证上岗的电工人员应()
-
安防员上岗时应按公司规定着工装,正确佩戴精神带、肩章、(),衣服不能漏扣、掉扣、工作时不能挽袖、卷裤脚。
-
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纵天车,助手和学徒工必须在有经验的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方可操纵天车运行。
-
闪光对焊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经验丰富,上岗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焊接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大批量生产,对焊时,应采用“预热-闪光对焊”方式,且必须形成“闪光”;见红区长度不应小于()
-
金属非金属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
矿车修理工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后,()上岗,对于学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下,从事有关操作。
-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后方可独立上岗、
-
学徒工在师傅指导下认真学习精心操作,未独立工作前如出现人身、设备事故,师傅不承担责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我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焊工、电工、桥吊司机、叉车司机等,全部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
某协力单位安排内部同类设备港内操作经验的司机报协力单位使用单位同意后,作为师傅对学徒进行跟班指导。依照公司《协力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具有()年以上
-
一家电脑公司在招聘面试时提了一个问题:“你认为你对我公司有什么价值”一名求职者再去应聘前就对该公司的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进行了解了,下面是他的回答:“我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成绩优良,实际操作能力强,读书期间我参加过勤工俭学,在富源公司做过兼职,公关人员在华美公司做过推销员,到目前为止,我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所以我觉得我如果来到贵公司,不但可以从事技术工作,还可以推销新产品。”该求职者的回答是()
-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后方可独立上岗。
-
特种作业经验人员指导操作,禁止学徒工在未取得操作资格证前独自进行特种(设备)作业()
-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____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
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个月的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我公司员工基本工作原则中规定:上级对下级可以越级检查,一般不能越级指挥()
-
根据目前的国家的管理规定,我公司不能承接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推荐题目
- 《兵车行》是一首()
- 海州露天矿垂直面上有哪三个侵蚀带。
- 直接金融市场和间接金融市场的区别在于()
- 在情绪管理中,改变别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改变自己。
- 以下哪一份报纸开辟了广告专栏,标志广告报纸从此占据报纸的一席之地()
- 分行作业中心金库管理组钞币运送岗双人向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现金缴款,缴款完毕,将人民银行或同业现金缴款单回单、现金调拨单交()记账。
- 高压氧治疗恶性肿瘤的主要机制为()
- 二次渣的危害有哪些?
- 企业网上银行的“投资理财”功能包括()
- 2×20年上半年甲公司因销售商品应收乙公司300万元货款(),甲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乙公司将该应付款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至2×20年底,甲公司尚未收回货款,也未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21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以一批产品偿还所欠甲公司账款,该产品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0万元,税法核定的增值税税额为32.5万元,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2万元(不考虑运费的增值税抵扣)。当日,甲公司该项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280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取得此产品的入账价值和因该事项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