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应填入“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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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签发人对复杂工作或对安全措施有疑问时,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在开工前一天把工作票交给工作负责人。第六章P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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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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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工作票签发后,工作负责人所执联除()外,不允许空白;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文字部分应填“无”(同一栏中的签名允许空白),数字部分应划“/”;工作票签发人(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所执联除“许可工作时间”(第二种工作票指“开始工作时间”)、“终结报告的时间”(第二种工作票指“工作完成时间”)应根据工作负责人的通报填写相应时间外,允许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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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变电站工作发现在停电范围内设备有缺陷需要消除,无需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的,工作负责人应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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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特殊安全措施,应填入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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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票签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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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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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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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人应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承担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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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1)工作必要性和();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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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补充安全措施”栏提出的预控措施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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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取回工作票,重新复核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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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签发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任何一方可以自行变更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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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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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的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联跳回路,应填入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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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后,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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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1)工作时间不超过原工作计划时间且不需要变更安全措施的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2)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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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的“()”内填入扩大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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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工后,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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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开工后,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由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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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工作负责人无需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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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中的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补充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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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3.1.3规定:二次措施单作为工作票必要的补充,宜与工作票同步填写。二次措施单的正确性和具体执行由工作票签发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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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