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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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是指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意在无中生有,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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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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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诈骗、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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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或者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当退回骗取的金额,并处骗取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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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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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日前公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办法》规定,投诉人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到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办法》自()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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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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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或者中方合作单位以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或者进行临时活动备案的,或者有()登记证书、印章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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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当退回,并处骗取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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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的前提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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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包括: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和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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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的,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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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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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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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行政监督部门驳回投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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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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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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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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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构成诉讼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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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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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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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266条的司法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骗保金额超过()元要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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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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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