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题: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生效判决的部分内容错误, 损害其民事权益, 则该第三人行使撤销之诉的法定期间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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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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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要具备下列哪些构成要件?() ①出现了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 ②情势变更的事实发生于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 ③情势变更的事实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 ④情势变更是订约时当事人不可预见的 ⑤因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情势变更的发生 ⑥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⑦因情势变更使原合同的履行显示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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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指的是合同依法成立后,发生了不可预见,且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情,动摇了合同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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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拖航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被拖物不能拖至目的地的,承拖方在目的地的邻近地点将被拖物移交给被拖方或者其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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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灭失的,( )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持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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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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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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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装货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托运方需向承运方支付预定运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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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约定的卸货港卸货时,船长有权将货物(),视为已经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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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生效判决的部分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则该第三人行使撤销之诉的法定期间是(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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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拖航过程中,起拖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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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如继续履行合同将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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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开航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谁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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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的部分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则该第三人行使撤销之诉的法定期间是()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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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开航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合同另有约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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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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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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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因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 )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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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作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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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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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商法,在下列__情下,海上拖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可解除合同。①起拖前,因不可抗力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②起拖后,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③起拖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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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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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中,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不包括下列哪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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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当第三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是由而未参加原案审理,但原案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使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改变原案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对其不利部分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