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24m以上的高层建筑,底层通道口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5米。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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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进行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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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都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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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设中应考虑人行道防护隔离棚的高度,一般隔离棚下弦距地面的净高不应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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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的防护棚的长度与宽度应依下层作业面的上方可能坠落物的高度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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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24m以上的高层建筑,底层通道口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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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对于火力发电厂主厂房及二层或二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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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物高度超过()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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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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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口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的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当建筑高度h=15~30m时,坠落半径尺寸为()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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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道口安全通道,《标准化手册》要求高度在15~30m的建筑物,通道防护棚长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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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宜视情况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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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超过()的层以上的交叉作业,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设双层安全防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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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员进出通道口搭设防护棚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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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建筑站厅公共区和站台计算长度内任一点到梯口或疏散通道口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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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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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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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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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防护棚的间距不应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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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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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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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高度超过()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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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防护棚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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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高度≥24m(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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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