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7年3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10000股丙公司股票与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交换,并将换入的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的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在交换日的账面价值为380万元(成本为36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相似题目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9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商品,拨出材料共计80000元。5月20日,商品加工完成,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7000元,增值税为1190元,该批商品收回后将用于销售。5月22日,甲公司收到该批商品,并支付运杂费1000元,商品已验收入库。甲公司该批商品的入账价值应为()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X16年3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10000股丙公司股票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18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假定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乙公司到期无力支付款项,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固定资产(2009年初购入的生产用机器设备)用于抵偿债务,乙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200万元坏账准备。 要求:
-
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A公司以一台甲设备换入B公司的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换日甲设备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其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500万元,同时A公司支付甲设备的清理费用2万元。A公司另从B公司收取补价30万元。假定A公司和B公司的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金融资产相关的增值税。A公司换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股东处购入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0%,能够对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2015年11月2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账面价值为260万元,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至2015年年末甲公司将上述商品对外出售90%。若甲公司有子公司丙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上述业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抵销存货的金额为()万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3月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余额为300万元,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双方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一条生产线进行偿还,该生产线是乙公司2009年12月31日购进的,成本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万元,重组日公允价值为250万元,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乙公司为同一集团内的两个子公司。2014年9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每件成本1.2万元,每件销售价格为1.5万元,货款尚未支付。2014年12月末,乙公司该批商品全部未对外销售,期末该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每件1.05万元。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则2014年末有关抵消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5年3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10000股丙公司股票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18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假定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6%(超支),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0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3000元。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费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7年7月1日,甲公司以一批存货换入乙公司一项专利技术(符合免税条件),该批存货的成本为8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075万元(等于计税价格),另收取乙公司支付的银行存款57.75万元,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取得该项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7年度该项专利技术的摊销金额为()万元。
-
因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其应收乙公司的936万元货款将难以全部收回。经过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一批原材料抵偿全部债务,该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则下列关于乙公司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2年3月,甲公司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5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乙公司用于交换的全新的办公设备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智慧职教: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10.2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2年3月,甲公司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5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乙公司用于交换的全新的办公设备的账面余额为200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4年3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10000股丙公司股票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18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甲公司换出交
-
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A公司以一台甲设备换入B公司的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换日甲设备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其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500万元,同时A公司支付甲设备的清理费用2万元。A公司另从B公司收取补价30万元。假定A公司和B公司的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金融资产相关的增值税。A公司换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0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5/15,n/30。2012年10月5日,乙公司因为该批商品存在质量瑕疵,要求甲公司给予10%的销售折让,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7.8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
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乙公司为同一集团内的两个子公司。2014年9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每件成本1.2万元,每件销售价格为1.5万元,货款尚未支付。2014年12月末,乙公司该批商品全部未对外销售,期末该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每件1.05万元。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则2014年末有关抵消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