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给乙以信函的方式发出一个要约,但是在要约中并没有确定承诺期限,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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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达公司于3月5日向及时雨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及时雨企业收到力达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及时雨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力达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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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欲出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后,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可以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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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且要求乙企业在3月12日前回复。3月8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3月10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撤销该要约的传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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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关于该案例,下述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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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欲出售一批零配件给乙公司。2009年11月16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了要约,该信末尾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1月16日。信件于2009年11月18日发出,邮戳日期是2009年11月18日。要约中所规定的承诺期限为12天,信件于2009年11月21日到达乙公司处。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日期和乙公司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期分别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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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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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某设备供应商发出要约,该供应商向施工单位提供了三个电子邮箱,并且没有特别指定,则此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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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异地的乙以平信方式发出要约,要约中为乙规定了15天的承诺期限。2小时后,甲又改变计划,以特快专递向乙发出通知,取消要约,该通知先于要约到达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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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某设备供应商发出要约,该供应商铬镍钢部了三个电子邮箱,并且没有特别指定,则此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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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10月6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10月9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10月11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的要约信函。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作废的行为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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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声称作出承诺的时间为5月1日,乙公司于3月15日收到该要约,并于3月20日向甲公司发出拒绝电报,甲公司于3月25日收到该拒绝电报。后来乙公司反悔,于4月10日以信函方式通知甲公司愿意接受其要约,甲公司又于4月21日向乙公司发出通知,可以按原要约与乙公司进行合作,乙公司于4月28日收到甲公司的此一申请时立即向甲公司付出购买甲公司货物的货款。双方的合同自何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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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票份额达到该公司已发行份额()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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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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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公司向扬帆公司发出了一个购买一批机械设备的要约,扬帆公司在承诺中对星宇公司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变更,下列变更中没有实质性更改要约内容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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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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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某设备供应商发出要约,该供应商提供了三个电子邮箱,并且没有特别指定,则此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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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每吨2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2月6日,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特快专递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每吨3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特快专递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特快专递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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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3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3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木材3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3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3月8日到达,快信3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 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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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3300元/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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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于2月1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收到了通知该信函作废的传真,甲企业发出传真,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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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06年3月5日用信件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但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甲公司在发出要约后意欲反悔,于是在3月6 日又向乙公司发出撤回要约通知函件一封,3月7日,乙公司同时收到了甲公司的以上两封信函。据此,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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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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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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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欲出售一批零配件给乙公司。2013年11月16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了要约,该信末尾的落款日期是2013年11月16日。信件于2013年11月18日发出,邮戳日期是2013年11月18日。要约中所规定的承诺期限为12天,信件于2013年11月21日到达乙公司处。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日期和乙公司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期分别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