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设备的命名、编号、(),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的标志应清晰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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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的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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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旋转方向()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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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双重命名的设备,下达操作任务时要按()所规定的设备调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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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的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分合指示、()、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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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两组操作电源的直流空气开关应设在操作箱所在屏(柜)内,不设置两组操作电源切换回路,操作箱应设有断路器合闸位置、跳闸位置和电源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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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闸操作的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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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倒闸操作前进行():对照设备位置、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备拉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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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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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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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一次、二次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设备名称、()、铭牌、操作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色的标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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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曲时,钢筋放置方向和挡轴、工作盘旋转方向一致,不得放反。在变换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倒顺开关必须按照指示牌上“正(倒)转、停、倒(正)转”的步骤进行操作,不得直接从“正、倒”或“倒、正”扳动开关,而不在“停”位上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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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转动部件应标有旋转方向指示标志,只允许一个方向旋转的设备,应设置有反转自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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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闸操作前,首先核对将要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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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闸操作的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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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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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时,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其中有一个指示发生对应变化,可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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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转方向不属于操作设备应具有的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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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转动部件应标有旋转方向指示标志,只允许一个方向旋转的设备,应设置有装置。(《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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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标志,包括()、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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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调度操作指令票应正确使用统一规范术语,设备名称编号应严格使用双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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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中要求: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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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号线东南段(朝阳站至钱江路站)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时,应将单区控制盘面板操作旋钮由“”位旋转至“”,然后按下手自动切换按钮1秒左右,手动状态指示灯点亮,再将面板操作旋钮旋转至“”,拔下钥匙后进入房间;当人员离开防护区时,应将单区控制盘面板操作旋钮由“”位旋转至“”,然后按下手自动切换按钮1秒左右,自动状态指示灯点亮,再将面板操作旋钮旋转至“自动”,并将面板操作旋钮旋转至“”,拔下钥匙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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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的设备应具有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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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9. 3. 4条规定: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