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各出资50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以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500万元出资,甲将该土地交付给公司,但一直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成立后,甲又以该地设定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将该笔借款投入股市,不久即血本无归。因甲无力还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与乙、丙、丁等发生纠纷。银行可以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是 否

时间:2023-07-06 14: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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