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B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时间:2022-09-17 05:06:47 所属题库: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题库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