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证行的审单时间不得超过从其收到单据的翌日起()个银行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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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项下单据如有不符点,银行拒付必须在开证行收到国外单据的翌日起算()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开证行以快捷的通讯方式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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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都有一段合理时间审核单据,但不超过收到单据次日起的15个银行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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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审核单据和决定是否提出拒付的合理时间是收到单据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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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受益人单据后,应在()工作日内完成审单及信用证即期付款、延期付款确认或拒付的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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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行受开证行的委托代开证行付款,不负责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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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保兑行(如有)或代其行事的指定银行应有各自的合理时间,即不得超过()从其收到单据的次日起算来审核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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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根据“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内一致”的原则审核单据,开证行处理单据的时限最迟不应超过收到单据后的()银行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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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的付款只是以信用证中规定的单据为依据,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即使实际装运货物存在问题,开证行也不能引以作为拒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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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内信用证通知行的查询,开证行必须在收到查询的()营业终了前,对查询行做出答复或提供其所要求的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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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背对背信用证,子证开证行收到子证项下单据应做到单登记,完成审单同时缮制《背对背信用证换单通知书》,子证申请人在《背对背信用证换单通知书》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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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UCP600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审核单据的合理时间是在收到单据后()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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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等有关银行审单的合理时间不得超过从其收到单据的次日起算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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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委托收款行(即通知行或议付行)寄交信用证相关资料次日起()个营业日内,根据相关要求审查单据并决定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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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单不符开证行对单据的处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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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审单时间不得超过我行收到单据后()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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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项下,申请人接开证行付款赎单通知后,有审核单据的权利,其审单的原则是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若有不符点,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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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处理单据的时间最迟不应超过收到单据后的()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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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星期一收到存在不符点的单据,下列哪一个拒付不符合UCP600:(除星期六和星期日外其他时间均为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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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开证行、保兑行审核单据的期限是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的( )个银行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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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的次日起多少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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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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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个营业日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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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应在收到交单行寄交的单据及交单面函或受益人直接递交的单据的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及时审查单据,核对是否为相符交单,并决定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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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